人大附中落实海淀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情况说明
2015年12月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3号)》,结合落实《海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贯彻<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办法(试行) 》(海督导〔2014〕3号)和《海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各单位督导的实施意见(试行)》(海督导〔2014〕13号)各项要求,人大附中高度重视海淀区教育督导室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认真梳理了学校接受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各方面的情况,为保障责任督学进行督导积极创造条件,特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任务。
一、工作机制
由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确定由一名人大附中副校长担任学校视导员,同时配备一名督导联络员(兼职)进行协助。视导员主要负责责任督学及学校内部督导的相关协调工作,协助校长遵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办好学校,依照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巡视指导学校有关部门人员落实工作,敦促学校有关部门人员按督导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和进行整改,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任务
1.学校在主校门外显著位置悬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公示牌,由视导员负责监督,学校后勤、保卫部门负责日常维护。
2. 学校为主责督学提供了必要的办公条件,一是在办公楼设立了专门的"督学办公室"(全称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办公室");二是为主责督学配备办公用品和联网电脑,便于主责督学随时上传相关督导情况;三是在督学办公室门口设置"督学信箱",方便接收师生、家长及各方群众的督导需求。
3.学校已在人大附中官网(c.log911.cn)网站内设立教育督导网页,专人负责,及时发布学校开展的落实海淀区督导室督导要求的各项工作,并在网站上加入链接,与海淀教育督导网(www.hdjydd.org)互联互通。
4.就学校落实接受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及设立"督学办公室"等工作,在校园显著位置张贴公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