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通州学校项目
2.项目位置: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大营村东南侧。
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00131.7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80000平方米(最终以政府投资部门审定为准)。
4.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5亿元人民币(最终以政府投资部门审定为准)。
二、组织形式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通州学校采取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委托任务范围
在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通州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授权范围内代理实施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通州学校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招标代理合同金额须在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具体委托内容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表现,由招标人具体确定,招标人保留本项目另行选定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
特别备注:招标代理项目的合同金额符合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要求的,则相应项目不在本次比选委托范围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
1. 具备有效的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具备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来无不良记录。
4.有大型工程的招标服务经历(备注指:近三年承担过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或投资额6亿元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服务工作经历)。
五、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1)招标方案的编制(包括招标时间计划等);
(2)招标公告的发布;
(3)负责投标申请人的审核报名工作;
(4)负责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放;
(5)负责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如有时,须按照京财采购【2017】2279号文件规定执行);
(6)与委托人共同组织问题答疑工作;
(7)负责招标发标、开标及评标的组织工作;
(8)负责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备案;
(8)负责处理由于招标引起的争议及纠纷;
(9)负责相关部门的协调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10)负责整理、汇总招标过程的相关档案文件,并装订成册,按照有关要求移交招标人;
(11)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评标专家费以及开标、评标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12)为招标人提供与招投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六、比选申请人须按以下要求编制比选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申请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机构简介、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申请人近三年来在北京市域范围内从事大型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相关业绩;
6.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方案和人员配置方案;
7.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费率形式);
申请人参照是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和北京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京价(收)字【2002】480号文件,结合市场状况,独立自主报价并承担相应风险,做出优惠让利,提出最终报价。(含收费依据、取费计算公式,优惠让利幅度等);
特别提醒:申请人报价必须按照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分别列项报出。
9.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10.申请人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有效性的承诺书;
11.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法人签章的须法人代表手签字或盖法人章;
12.申请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统一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七、评审办法(综合评定法)
招标人将采用综合评定法,组成相应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资料,经综合比选评定,选择最终中标人。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可靠,如有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
特别提示: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
八、比选文件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比选文件提交时间:2018年 4月 18 日9时30分;
2、比选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大附中通州校区(通州三中)行政楼305房间;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超,手机13641307086,座机010—89537366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通州学校
2018年4月10日